关于冷水江市和新化县合并问题官方建议答复如下

来源: 作者:小编

2020-12-12 20:06:08

 你提出的《关于冷水江市和新化县合并问题》收悉。首先,非常感谢你对我市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的的关心,现对你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行政区划调整变更审批的权限 根据《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设立、撤销、更名和隶属关系的变更以及自治州、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由国务院负责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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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县级行政区划调整办理程序
1、同一地级单位内涉及两个县级单位的行政区划调整事项,双方政府、人大及有关部门事先应充分达成一致意见。然后,双方政府分别向市(州)人民政府上报请示。县改区、县级人民政府驻地迁移以及县级政区命名、更名等,当地政府、人大及有关部门必须同意,然后由县级政府向市(州)人民政府上报请示。
2、市(州)人民政府接到请示后转本级民政部门审核,令其提出具体意见。若同意,以市(州)人民政府的名义报省人民政府(地级单位之间的区划调整,由双方政府分别拿出同意的意见上报省政府)。 
3、省人民政府接到请示后转省民政厅审核,令其提出具体意见。若同意,以省人民政府的名义报国务院。 
4、若国务院同意调整,则按照有关规定由国务院或民政部下达同意调整的批复文件。 

5、省人民政府接到国家批复文件后,按行政管理程序逐级办理落实区划调整事项。鉴于以上法律法规,娄底市人民政府在收到冷水江市和新化县的调整请示后将依法依规依程序从速办理。再次感谢你对我市区划调整工作的关心,最后,祝你身体健康、工作顺利、事业辉煌。
回复部门: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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